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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科综合实验中心网站管理暂行办法

时间:2018-09-12 16:28:39 访问次数:

为加强文科综合实验中心网站的建设和科学化管理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江西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
1.网站建设。文科综合实验中心负责网站的统筹建设,对网站的内容、风格及运行状况监管把关,全面保证文科综合实验中心信息内容安全,明确专人担任网络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员,负责对网站的信息维护、更新及检查。

2.信息的审查。上网的各类信息必须经过审查,网站页面信息须经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在网站发布。坚决杜绝政治立场错误、危及社会安全、有损学校及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名誉形象的负面信息上网传播。

3.信息的更新。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发布,确保网站的信息及时更新,提高信息的时效性,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网上发布的文件、数据、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信息管理员存档管理。

4.安全管理

(1)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,不得制作、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。

(2)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,传播计算机病毒。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,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。

(3)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,做好应急响应方案。同时,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,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,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。

(4)网站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,当管理人员调离时,应做好保密义务承诺、资料退还、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,同时与接任人员做好交接工作。

5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文科综合实验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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